私隐政策 | ||
(a) | 本公司提供货物、产品及服务予顾客的日常业务运作; |
(b) | 推广货物、产品及服务 (详情请参阅第 (6) 段关于直接促销的条文); |
(c) | 为顾客设计服务或有关产品; |
(d) | 本公司或其任何集团成员为履行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例规定而作出披露;及 |
(e) | 与任何上述有关的用途。 |
(a) | 根据私隐条例中的条款规定,任何个人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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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根据私隐条例的条款规定,本公司有权就处理任何查阅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
(c) | 任何关于查阅或改正资料、或索取关于资料政策及惯例或所持有资料种类的要求,应向下列人士提出: 资料保护主任 裕华国产百货有限公司 九龙弥敦道301-309号15字楼 电话: 3511 2222 |
(a) | 本公司拟将顾客的个人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邮地址及其它由顾客不时向本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 作第 (6) (ii) 段所列的直接促销用途,而本公司必须就该等用途取得顾客的同意 (包括表示不反对) 方可如此使用顾客的个人数据。 |
(b) | 本公司现将直接促销所涉及的类别详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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